近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以下簡稱《標準》)發布,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同時廢止。
《標準》包括基本規定、工程量清單編制、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投標報價編制、合同工程計量、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期中支付、工程結算與支付、合同價款爭議的解決、工程計價成果與檔案管理等內容。《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有:修訂不同合同形式的風險范圍及承擔規則;增加投標報價澄清或說明;修訂施工措施項目計價規則;刪除合同價款約定章節,增加合同選擇與要求章節;修訂合同工程計量與價款調整規則;刪除工程簽證條款,增加新增工程計量與計價規則;增加施工過程結算計價與支付規則;修訂合同價款爭議解決的辦法;刪除工程造價鑒定章節。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工程建設實行以定額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工程的概算、預算、結算價格,都是嚴格套用政府定額計算得出的結果。本世紀初,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初步建立了工程量清單計價制度,發承包雙方通過招投標確定合同價款,并以此作為竣工結算的主要依據。
為什么要編制新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有關負責人解釋,工程量清單計價制度執行20年來,在部分民營投資建設項目上實現了較為充分的市場價格競爭,但在國有投資領域,工程造價管理機制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工程造價仍很大程度依賴政府發布的預算定額,市場決定性作用發揮不夠。二是很多項目的建設方、施工方合約意識不強,過程控制薄弱,容易造成投資失控、結算扯皮等現象。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要素價格機制,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工程造價管理制度亟待進行相應的改革。
《標準》主要目的是在工程建設發承包及實施階段完善市場化造價管理規則,減少政府對價格的不當干預,充分發揮企業自身活力,從技術規則和管理機制方面讓價格主要由市場說了算。《標準》具體在以下四個關鍵點進行了完善:
一是厘清交易定價和企業成本的關系。新版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要求發包人完整、準確描述擬建工程的各項特征、性能要求,以便承包人形成完整、合理的投標報價;同時允許承包人自主選用施工措施和組織方案,充分激發其競爭活力。
二是明確市場化的計價方法和計價依據。在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的編制過程中,不再將政府定額和信息價作為主要的計價依據,增加市場價格信息、工程造價數據庫,以及投標人裝備水平、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內容,綜合作為確定工程造價的考慮要素。
三是加強風險的合理分配和有效控制。把發承包雙方在計量計價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全面梳理,按照“誰的責任、由誰承擔”“誰風險可控、由誰承擔”等原則,對風險進行合理的分配。
四是強調工程造價全過程管控要求。對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履約控制、結算管理等全過程造價管理活動提出要求,有助于減少結算爭議糾紛,實現對工程投資的有效、動態控制。
上述負責人表示,新標準不僅是計算工程造價的技術標準,也是管控工程造價的管理標準,對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變更索賠、價款結算等一系列造價活動進行規范,有利于引導國有投資項目管理模式升級。
對建設單位來說,要逐步擺脫對政府定價的依賴。其既要掌握市場真實數據,科學合理編制各類造價文件,又要增強市場意識,在招標文件、施工合同中合理確定風險、變更、價格調整等條款,使工程造價既算得準又控得住,真正承擔起造價管控的主體責任。
對施工單位來說,要盡快轉變經營理念,增強市場競爭意識和成本管控能力;注重提升技術能力、裝備水平和現場管理能力;優化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實現降本增效。
對造價咨詢企業來說,要實施全過程造價管控,相對于傳統造價咨詢模式,企業將承擔更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