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地方政府部門近期發布與工程建設領域相關的政策,自今年開始實施,包括招投標、綠色建材、建筑師負責制、工程量清單計價等方面。
? 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6號)。該修訂對《暫行辦法》做了全面修改,并新增17條,修訂后共七章36條,《辦法》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 住建部發布新版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2025年9月1日起實施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發布,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同時廢止?!稑藴省钒ɑ疽幎ā⒐こ塘壳鍐尉幹啤⒆罡咄稑讼迌r編制、投標報價編制、合同工程計量、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期中支付、工程結算與支付、合同價款爭議的解決、工程計價成果與檔案管理等內容。
? 三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锻ㄖ分赋?,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101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
? 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建筑師負責制的地方性法規出臺,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建筑師負責制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推進浦東新區實施建筑師負責制若干規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11月28日表決通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住建部發布四項國家標準,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住建部官網發布四項國家標準,包括《供水水文地質勘察標準》《海岸工程混凝土結構耐久性技術標準》《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和《內河電子航道圖工程技術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 《浙江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印發,2025年1月25日起實施
浙江省住建廳等3部門印發《浙江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提出:依法應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的,應將消防設計技術審查并入聯合審查。建設單位申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前,房屋市政工程應當先組織竣工驗收,交通工程應當先組織交工驗收,水利工程應當先組織完工驗收。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申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
? 江蘇印發《關于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江蘇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锻ㄖ诽岢?,進一步加強江蘇省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的規劃建設管理,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筑。
? 《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公布,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于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政府采購項目審批管理和政府投資資金預算管理。工程建設和貨物、服務采購未納入預算或者未落實資金來源的,不得開工、采購,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市場主體墊資建設或者提供服務。
? 《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印發,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的《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掇k法》主要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費分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現場評價、安全文明施工費結算費率確定、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費率測定等內容。
? 廣東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有關事項,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1月1日起,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按照《管理辦法》《新資質標準》和《指南》明確的相關流程及時限等要求,正常辦理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相關事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管理規定(試行)》印發,2025年5月1日起執行
為進一步規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推動工程咨詢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福建省住建廳組織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管理規定(試行)》,自2025年5月1日起執行,并公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標準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招標文件(2024年版)》。
鄉村振興、節能降碳、城市更新、招標投標、房地產融資、城中村改造……2024年,國家政府部門相繼出臺一系列與建筑業密切相關的政策,深刻影響著行業發展。
■《鐵路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印發
國家鐵路局于2024年1月22日印發《鐵路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鼓勵鐵路施工企業技術創新,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在鐵路工程中的推廣應用,提升鐵路施工技術水平,加強和規范鐵路工程建設工法管理。鐵路工程建設工法分為企業級、部級和國家級,實施分級管理。
■住建部、金融監管總局: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
繼2024年1月12日住建部、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后,1月26日,住建部召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部署會,要求加快推動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支持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習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于2024年2月3日發布,《意見》全文共六個部分,在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方面,《意見》提出,要增強鄉村規劃引領效能、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推進農村基礎設施補短板、促進縣域城鄉融合發展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印發
為促進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發展,維護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于2024年2月23日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發布
2024年3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12項重點任務。《方案》指出,到2025年,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積比2023年增長0.2億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比2023年增長2億平方米以上。
■《促進國家級新區高質量建設行動計劃》發布
國家發改委于2024年3月發布《促進國家級新區高質量建設行動計劃》,就今后3年擬集中推進的重點工作任務,提出增強新區科技和產業競爭力、多措并舉擴大有效需求、支持新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等方面行動計劃。其中指出,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支持新區保障性住房、“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重大項目建設。在嚴格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前提下,允許地方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印發
2024年3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8部門聯合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具體任務。其中提出,要加強新型基礎設施標準建設、推進城鄉建設和社會建設標準化發展等。
■《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印發
住建部于2024年4月印發《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方案》確定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建筑節能改造等十項重點任務,總體目標是:到2027年,對技術落后、不滿足有關標準規范、節能環保不達標的設備,按計劃完成更新改造?!斗桨浮分赋觯瑖栏衤鋵嵞芎摹⑴欧拧踩葟娭菩詷藴屎驮O備淘汰目錄要求,依法依規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老舊高耗能等不達標設備。
■《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印發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聯合印發《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首次為招投標領域出臺政策措施列明“負面清單”,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施行
《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指出: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直接投資或者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積極參與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機構應當根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新建及改擴建特許經營項目清單,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民營企業參與的具體方式。
■《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發布
2024年5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業內專家認為,作為招標投標領域的綜合性改革文件,《意見》是2012年以來我國招標投標領域最具系統性、創新性和可行性的政策。《意見》提出,探索招標人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范圍內自主研究確定中標人;探索編制招標投標市場公平競爭指數,建立統一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評標專家對評標結果終身負責等。
■《關于開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發布
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于2024年5月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支持部分城市開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點支持城市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在支持范圍和申報條件方面,《通知》顯示,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對象是地級及以上城市。
■《關于建立全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信息系統的通知》發布
為了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規范運作,2024年6月12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建立全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信息系統的通知》,要求2023年2月份以來實施的新PPP項目必須在全國PPP項目信息系統填報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包括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特許經營者選擇內容、項目建設實施內容等。
■《關于新時代加強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規劃建設的意見》發布
2024年6月17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強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規劃建設的意見》?!兑庖姟分赋?,要加快建設國家港口樞紐體系,全面攻堅國家高等級航道,打通內河航運堵點卡點,實施內河水運體系聯通工程,著力推進一體化發展,高質量構建現代化的港口與航道體系,全面推動全國規劃落地實施。
■政府采購領域“整、建、促”三年行動方案印發
2024年7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提出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由48個城市(市轄區)擴大到100個城市(市轄區),要求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強制采購符合標準的綠色建材。
■《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印發
2024年7月31日,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對未來五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和組織實施等作出部署。《行動計劃》提出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加強城市洪澇治理、實施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推進綠色智慧城市建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
2024年8月2日,住建部、人社部發布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印發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這是中央層面首次對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進行系統部署?!兑庖姟分赋觯ㄔO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推進城鄉建設發展綠色轉型,推行綠色規劃建設方式,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筑,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印發
2024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該辦法的制定和實施,對于推動我國投資項目的科學決策、高效執行和有效監管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健全后評價制度、規范后評價工作、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努力,將有力促進我國投資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最高法發布關于“背靠背”條款效力問題的批復
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關于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約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項為付款前提條款效力問題的批復》,這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清理企業拖欠賬款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司法舉措?!杜鷱汀穼Υ笮推髽I和中小企業之間以第三方支付款項作為付款條件的約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評價,并對相關條款無效后如何確定付款期限和違約責任作出規定。
■“兩新”工作支持政策全面啟動
2024年9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兩新”政策總體進展成效有關情況,會上介紹,3000億元國債資金已全面下達。其中,設備更新領域1500億元國債資金已分2批全部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安排到項目;消費品以舊換新領域1500億元國債資金已于8月初開始全部下達到地方。
■1000億元“兩重”建設項目清單提前下達
2024年10月8日舉行的國新辦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系統落實一攬子增量政策 扎實推動經濟向上結構向優、發展態勢持續向好”有關情況。會上指出,2025年要繼續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并優化投向,加力支持“兩重”建設,在2024年內提前下達明年10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和1000億元“兩重”建設項目清單。
■《關于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印發
2024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兑庖姟诽岢觯毫幍?035年,培養造就2000名左右大國工匠、10000名左右省級工匠、50000名左右市級工匠,以培養更多大國工匠和各級工匠人才為引領,帶動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建設。
■《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印發
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八部門于2024年10月聯合印發《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指出要以建材、城鄉建設等領域為重點,根據行業特點和管理需要,合理劃定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范圍;研究制定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規范或指南,健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體系。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標準發布
2024年11月6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標準的通知》,其中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標準》要求,形成全國統一的電子證照版式,并將電子證照數據實時上傳至住建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數據庫。
■我國推出近年來力度最大化債舉措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從2024年開始,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擴大
住建部、財政部于2024年11月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實增量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盡快啟動實施。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印發
202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深度融合,推動城市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構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體系,持續提升城市設施韌性、管理韌性、空間韌性,推動城市安全發展。
■新版《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印發
2024年12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2022版判定標準同時廢止。標準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較大、可能導致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標準適用于判定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