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圖)
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3日發布了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串通招投標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分別是A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陳某等30人串通投標案;付某某、徐某某等7人串通投標案;陳某某、李某某等15人串通投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J公司、W公司、Y公司、洪某某等5人串通投標案;陳某某、邱某某等9人串通投標案。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案例涉案主體眾多,檢察機關開展調查核實,充分評估案件處理對企業后續生產經營可能造成的影響,堅持寬嚴相濟,分類處置;有的案例涉及多個犯罪行為,檢察機關根據行為人的不同作用,結合事實證據準確認定案件性質和罪數。在“陳某某、邱某某等9人串通投標案”中,檢察機關深挖黑社會性質組織串通投標案件背后的“保護傘”,制發檢察建議堵塞行政監管漏洞,凝聚合力從嚴打擊招投標市場的黑惡勢力。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為商業利益所驅動,在工程建設、設備采購等多個領域違規“串標”“圍標”,導致招投標環節問題突出,串通投標、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案件多發。檢察機關將依法打擊招投標領域犯罪,積極延伸檢察職能,推動訴源治理,引導企業合規守法經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記者劉碩)